正人先正己!记者呼吁足协成立法务部门,你确定这不是开玩笑吗?

来源:哇哈体育 2022-05-20 20:19:54 足球资讯

久古

今天(5月20日)某知名媒体人在个人社交平台发文,从这次重庆队罢训说起。谈到前江苏队解散后欠薪足协“不管”,最后呼吁足协尽快成立法务部门以解决球员的欠薪问题。说实话,看到这一坨文字,本人第一个感觉这是记者在开玩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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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照这名媒体人的说法,尽管仲裁部门有“很多法律专家”,但如果有法务部门,是应该为前江苏队球员“主持一次公道”的,至少可以“请求中国法律主持正义”。因为苏宁虽然不归足协管了,但球员还是中国足协的注册球员。成立了法律援助机构,就可以“让更多被拖欠薪资的球员有一个说理讲法普法的地方”,“不能让(投资人)想来就来,不想来拍拍屁股就走的轻易得逞”,云云。

之所以说觉得记者是在开玩笑,是因为这个想法很天真。

首先,没有必要成立什么法务部门。国有国法、家有家规,体育行业也有体育法。如果这些机构、规定都无法解决的问题,区区一个足协的法务部门又能干些什么?让球员有一个“说理的地方”?不解决实际问题,成天就听被欠薪的球员诉苦,要送外卖、开滴滴了,要卖车卖房、老婆要闹离婚了之类,这不成了聊天室内、大话馆了吗?这样的法务部门能“主持公道”?上班时间一天到晚就干这个,不担心别人说你闲得慌吗?那些法律专家不担心自己的专业被荒废了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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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算可以帮助球员“集体上诉”,但是球员不一定需要你这么做。

比如近两个赛季的某些俱乐部,球员不是与俱乐部私下达成协议、以放弃欠薪换取自由身了吗?以张琳芃和蒋光太为例,前者据说放弃欠薪加盟海港,人家的原合同可以“平移”到新俱乐部,双方再签订一个补充协议,原(高薪)合同就可以继续执行;后者由于与广州队还有两年合同,如果以自由身离开并加盟传说中的海港,就只能放弃原合同,接受税前顶薪500万的条件。因为蒋光太原合同的薪酬较高(据说是税后250万-300万欧元之间),海港已经没有薪资空间了。因为蒋光太不愿意放弃自己原合同中的薪水,因此他选择留下。

如果认为球员或许会有这方面的需求,或者足协认为自己应该主动为球员做些什么,因而成立法务部门统揽此事。平白无故增加一大笔开支(法律专家的薪水你懂的)不说,如果只是做些“帮忙呼吁”、“帮助集体上诉”之类的工作,这原本就是足协份内的工作,有必要另外单独设置一个部门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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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次,足协自己都缺少一个“法务部门”来监督。就说这次联赛准入,按照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》,欠薪的、没有相应梯队等等,都属于不符合准入条件,是不能获得联赛准入资格的。但上赛季,某俱乐部“指令性复活”,都符合准入规程了吗?还有北方某俱乐部,因为资金极为困难。梯队几乎都解散完了,同样获得准入资格,前些年,只要俱乐部按时提交了工资资金确认表就可能获得准入,而不管这个确认表的内容是否属实(两天前重庆队球员就说,20赛季俱乐部欠薪,但为了保证俱乐部能够准入,球员也签字确认了)。

今年,足协又换一个新做法,允许欠薪俱乐部“有条件准入”。即只要俱乐部提交方案批准足协,承诺年内在足协规定的3个时间节点内偿还相应的欠薪,就可以获联赛准入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,重庆队球员这次“讨薪”是不合适的,也不会得到足协的支持。因为现在距离足协规定第一个“还款”时间点7月31日还有两个多月的时间,俱乐部为什么要提前偿还欠薪?

说不定,足协对重庆队球员这次讨薪还有些怨言。规定的时间未到,你却提前讨薪,这岂不是坏了规矩么?

而无论是提交工资资金确认表还是“有条件准入”,都与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》相悖。足协在没有宣布修改或取消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》的前提下,自己首先违反了这个规定,现在却要谈“主持公道”、“说理讲法普法”这不是自打嘴巴吗?

又比如引援调节费,陈戌源原来是上港俱乐部董事长,他担任足协主席后,却容许上港(海港)俱乐部不按足协规定缴纳调节费,这又怎么解释?关键是,足协同样没有修改或废除引援调节费的相关文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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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时间,足协下达了文件,禁止3家俱乐部注册新球员。但因为领导一句话,就可以推翻文件不执行。足协下属的法务部门,会不会发生同样的事情?如果会,成立这个部门的意义何在?

诸如此类的有章不循、朝令夕改的事情,对于足协来说还少吗?抛开其他不谈,偏偏要为欠薪成立一个法务部门,这是哪门子逻辑啊?

再次,根据足协今年的联赛准入规定,以后所有的中国足球职业联赛以后都不会存在欠薪问题了。因为欠薪的成本太高了,要么接受扣除联赛积分、要么降级甚至取消联赛准入资格,谁还会欠薪呢?

现在的问题是,这一办法能不能形成制度并固化下来、严格执行。否则,如果明年或者后年出现了新问题,会不会再来一次变化,制度就成了儿戏。连制度都可以不执行、或者打折执行,一个大妈式聊天的所谓法务部门又能起到什么作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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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上,今年的联赛准入,除了“有条件准入”,足协还有更好的办法。比如在广泛征求意见并获得大多数俱乐部同意通过的前提下,以文件的形式宣布暂时修改《中国足球协会职业俱乐部准入规程》中的相关条款。欠薪超过6个月(或者3个月、5个月之类)的俱乐部,取消联赛准入资格。按此执行,如果中超只剩下8支球队,新赛季中超联赛就按8支球队来进行,如果是10支就按10支来打,难道不行吗?为什么一定要扩军、变成18支球队?扩军其实就是“扩脸”,足协面上好看。但现在闹出这么多事情,足协的脸上好光鲜吗?

因此,成立法务部门不过是叠床架屋、多一个庙而已。多一个庙,就必须多烧几柱香,劳民伤财不说,还没有任何作用。

真正要解决中国足球的欠薪问题,是足协帮扶俱乐部、开源节流,增加俱乐部的收入,把联赛搞得红红火火,变成真正的职业联赛,而不是公益联赛。再一个,也是最重要的,足协自己必须做遵守规则的典范。只要自己端正了,才可以“正”别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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